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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会会员分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 第二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独立法人单位或能独立参加协会活动并行使会员权利、义务的人员。 第三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申请入会单位(或个人)向协会办事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入会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 (二)经协会办事机构审查批准,在缴纳当年会费后,颁发会员证书; 第四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要求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提供可能的帮助; (七)受本会委托代表协会参加有关活动。 第五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的标准和时间缴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活动。 第六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七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