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福建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设区市环保产业协会,会员单位:
为持续改善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2018年年底,省政府印发《福建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在目标方面,对标清新福建,提出了我省今后三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确定了2020年整体目标及相关指标,确保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持全国领先;在重点措施方面,针对当前大气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工业、燃煤、柴油货车和扬尘四大污染源治理,推进臭氧和颗粒物协同防控。为有效配合《实施方案》的具体实施,促进各项任务举措更好地落地,我会在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的指导下,拟面向全省公开征集一批“打赢蓝天保卫战”典型案例,并进行专业评估筛选,推出若干个效果显著、方法创新、可复制推广的精品工程,为全省大气治理工作提供试点示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征集范围和要求
(一)案例征集对象为省内各类固定源、移动源、面源和工业园区大气污染防治项目。
(二)案例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政策;
2、技术路线合理,工艺设备成熟,经济效益显著;
3、技术创新性强,在细分领域内的省内首例或首批次应用者优先;
4、技术示范性强,可在适用领域内广泛推广实施;
5、原则上应为2018年1月以后在我省实施的项目。
(三)案例主要内容包括
1、固定源污染治理:各类锅炉和炉窑的烟气排放控制、VOCs治理(源头削减、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等。
2、移动源污染治理:机动车船尾气催化净化、非道路移动源治理、岸电等电能替代项目等。
3、面源污染治理:面源VOCs治理、工地矿山堆场道路等扬尘治理、农业秸秆综合利用等。
4、工业园区综合整治:集中式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工业园区配套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设施、大气污染物监测监控等。
二、评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各设区市环保产业协会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或会员单位根据征集范围和要求自行申报。
(二)专家评审。我会将组织专家对案例进行评审,根据需要对申报案例进行现场考察或复核。
(三)案例审定。我会依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最后审定。
三、案例用途
省环保产业协会负责对典型案例汇编成册,开展宣传推广。
四、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报送的典型案例严格把关,注重案例的典型性、代表性和推广性。
(二)征集和评审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专家现场考察或复核期间的交通、住宿等费用由所在企业负责。
(三)请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案例电子稿发送至972590327@qq.com,同时将纸质版报送至福建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联系人:刘惠萍,电话:15005056273(微信同号);王少峰,电话:18305982207(微信同号);
附件:福建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典型案例申报表
2020年6月1日
附件
福建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典型案例申报表
案例名称 | |||
所属类别 | □固定源 □移动源 □面源 □工业园区 □其他 | ||
申报(推荐)单位 | |||
业主单位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项目概况 | 包括生产工况、处理工艺、设备参数、建设地点、规模、占地面积、建设时间、处理效率、达标排放、验收等。 | ||
申报(推荐) 单位意见 | (盖章) | ||
专家评审 意见 | |||
审批单位 意见 |
福建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典型案例填报格式
案例名称:
工艺路线:
关键技术或创新点:
主要技术指标:
技术特点:
适用范围:
知识产权、获奖、推广应用等情况:(可列表说明)
是否获得国家级重点环保实用技术和示范工程?
是否获得省级环保实用技术和示范工程?
案例名称:
技术依托单位:
业主单位:
案例概况
建设地点:
工程规模:
投运时间:
验收情况:
工艺流程:包括详细流程图和文字说明。
运行管理要求:
污染防治效果和达标情况:
二次污染治理情况:
主要工艺运行和控制参数:
投资费用:
运行费用:
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情况:
社会、环境、经济效益:
案例照片、视频:包括项目全局照片和工艺流程实图,照片、视频的文件名务必根据实际情况命名,以便识别、筛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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