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环协〔2021〕1号
各会员单位:
福建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已于2020年12月8日召开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顺利完成换届工作。
为更好地发挥协会作用,提高会员服务实效,促进我省环保产业发展,我会根据社会团体换届指引等文件规定,在参考其他省级协会会费收取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本会实际情况,对《福建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章程》和《福建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会员会费缴交与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并经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报福建省民政厅核准备案。
现将新修订的协会《章程》和《会员会费缴交与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知悉并配合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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