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环境技术进步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环境技术进步奖旨在充分发挥科技奖励对环保产业技术进步的促进作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环保产业科技创新体系,促进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撑生态环境治理。根据中环协有关通知精神,我会作为提名单位,将在全省会员单位中开展2021年度环境技术进步奖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项目及项目完成人的条件
(一)提名环境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技术成果依托的项目能使用清晰的概念、可靠的数据,真实、准确地反映技术原理及客观规律,技术方法可重复、可再现,技术指标可量化、可评判;
(2)项目采用的工艺方法、核心或关键技术具有原创性或集成创新性,总体技术水平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3)列入政府科技计划的研发项目验收一年以上、企事业单位自主研发项目的核心技术获得知识产权授权一年以上或者通过科技评价(鉴定)一年以上;
(4)核心技术成果已经商业规模化应用一年以上,获得用户使用证明及效益证明;
(5)提供的论文、著作等证明材料应已公开发表;
(6)同一技术内容的项目,不得在同一年度提名参加环境技术进步奖的同时提名参加其他同类奖项的评审。
(二)提名项目完成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项目的总体技术方案设计中做出重要贡献;
(2)在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的解决中做出重大技术创新;
(3)在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过程中做出创造性贡献;
(4)在技术产业化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5)在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环境技术进步奖的完成人。
(三)单个项目完成人数不超过15人,单位不超过7个。
二、提名材料及报送要求
提名书是环境技术进步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按照《环境技术奖提名书(2021年度)》(附件1)要求,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
在线填写提名书:有意向填报的单位与我会联系,由我会提供项目申报账户登录填报。填报者登陆网址:http://36.112.71.172:81/caepijl/index.aspx,点击“项目申报”,使用提名单位提供的项目申报账号登录进行在线填写提名书主件内容,并上传附件。核对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并导出正式版提名书。纸质材料内容应与系统填报内容保持一致。
填报系统操作方法见《环境技术进步奖提名系统用户使用手册》(附件2)。
报送材料要求:1份纸质的提名书主件和附件合并装订成册,寄送至我会,由我会审定汇总后统一报送中环协
。
三、提名时间要求
提名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6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我会将对提名项目在“福建环保产业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惠萍
联系电话:0591-87869773,15005056273(微信同号)
邮
箱:972590327@qq.com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屏路省直屏东城6#2602
邮政编码:350000
附件: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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