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环协〔2021〕28号
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计
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闽政办〔2021〕28号),提升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水平,我会在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的指导下,根据《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计优秀案例评选办法》,拟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征集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计优秀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福建省域范围内开展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计案例。
二、征集原则
遵循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思路,适应我省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村庄分布特点、农村人口流动特征、生活污水产排特征,征集工程设计案例,力求经济适用、易于维护。
三、征集条件
1.申报案例应坐落于福建省域范围内,并符合《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计优秀案例评选办法》要求(详见附件1);
2.申报案例应于2020年10月31日前竣工验收,运行使用一年以上。
3.申报案例应包括村庄污水收集系统、污水终端处理设施、尾水处置环节等全流程解决方案,并注重衔接农户户内污水收集系统。
四、申报材料
1.申报表(见附件2),A4格式纸张软皮装订一式一份、Word格式电子版一份。申报表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单位联系人”填写本单位负责联系该项工作的具体人员。
2.主要设计图纸,A3图幅软皮装订一式一份和JPG格式电子版一份;
3.其他证明与附件材料,A4格式纸张软皮装订一式一份、JPG格式电子版一份。
五、评选程序
1.推荐申报。各单位于2021年10月底前完成申报工作。
2.初步审查。我会组织人员对各单位的申请材料开展审查,对照申报要求,于2021年11月底前提出优秀案例建议名单。
3.专家评审。我会组织专家开展明察暗访、现场考察,在此基础上,专家组以记名投票的方式,于2021年12月底前提出工程设计优秀案例提名名单。
4.结果审定。我会根据专家组提名名单,组织开展公示,最后确定工程设计优秀案例名单,并予以发布。
六、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注重案例的典型性、代表性和可推广性,申报材料要严格把关。
2.评审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3.请于2021年11月1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972590327@qq.com,纸质版寄送至福建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联系人:刘惠萍,电话:15005056273(微信同号)
电话:0591-87869773
王少峰,电话:15659153927(微信同号)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屏路省直屏东城6#2602。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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