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要求,省政府印发《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闽政[2016]63号),成立了由张志南常务副省长担任组长的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污染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厅,办公室主任由陈宁副厅长兼任,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已启动。